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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0章 讼棍般的逻辑,无懈可击的理论!

    钱...不想给,罪也不想让承担。

    这可能吗?

    说实话不太可能,但在眼下这套理论程序中,却是完全能将上述两条运转起来的!

    说实话,如果换做其余信息可能就不行了。

    比如说常规官司。

    在正常庭审中,你如果左右一起刑事案件的走向?

    提出一举证一质证一胜诉一宣判!

    也就是,你需要先将一种可能提出,随後再以证据进行佐证,最终发现你这个可能性是正确的,是客观存在的,那麽,这样才能胜诉。

    比方说18中·案,徐德提出刘婧琪年龄有问题。

    但没证据的前提下,法院连理都不带理的。

    而後续,徐德跨越两千公里,将铁证拿到手进行弥补,质证完毕,「年龄存疑』的问题被确定,所以,法院才会采取,旋即进行审理。

    这是九成案子的必经之路。

    但!

    偏偏的,就有那麽几个例外。

    「涉及未成年,官方的态度一切都是保守中的保守,可谓是宁愿放过,也不愿错过。」

    「也就是「未成年保护法』第4条。」

    徐德缓缓开口,将脑海中的思绪徐徐说出。

    官方的态度保守,所以制定出了保守法规。

    这起保守法规和刚才所说,案子要经历的必经之路有什麽区别?

    不需要质证!

    是的。

    也就是将流程直接缩减到:提出一宣判!

    虽然看起来很不可置信,但事实就是这样。

    徐德只需要提出「张大的身份无法被真实确定,对方存在未成年的可能性』,并且给出的客观信息确实构成这个问题。

    那麽。

    「未成年保护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不需要徐德举证,证明张大是未成年。

    仅仅倚靠这个可能存在的问题。

    法院就能直接采纳!

    旋即,依靠最保守,最有利,也就是哪怕没有证据,他们也会以未成年的身份进行审理张大。很bug,也很致命,算是法例中最为特殊的几条之一。

    别人需要质证後才能采纳;而涉及到未成年,你提出,只要客观存在可能就必然被采纳。

    总的来说. ....

    「程序中最後一枚齿轮..」

    徐德眸光闪烁,脑海中那套缜密的思绪,在这一刻彻底构成。

    「找到了!」

    一番话落下。

    客厅内。

    孙叔倒是没觉得有什麽,毕竞他只是个普通民众,听不懂这些弯弯绕绕。

    可林月和王超就不同了!

    「这.这会不会构成制造假证?」

    王超大为震撼,脸上流露出犹豫与迟疑,忍不住开口询问。

    「假证?」

    看着面前的人,徐德笑了。

    什麽是假证?

    在司法中,假证的定义主要在「假』字,也就是内容均有篡改,杜撰。

    举个例子。

    徐德现在提出张大可能是未成年,而范贺,找不到证据,所以他委托民政局的人,制作了一份已满十八岁的身份信息进行质证,说张大已成年。

    这,才是假证!

    而徐德...

    「假在哪?」

    「我们这只是客观信息所进行的客观猜测,疑问本身就是一句话与信息导向。」

    「如果疑问是假的. ..嗬,那压根成立不起来的。」

    徐德摇摇头,倒是并不着急,开口解释着。

    疑问指的是法庭中的「提出』概念。

    也就是,一个人杀了人,辩护律师「认为对方正当防卫』的概念,你想成立,就要用证据填充。证据是从客观可被质证的角度上找来的。

    如果概念是虚假的. ..那你也不可能,在一个虚假概念上,找来真正的客观证据。

    无证据针对提出的问题进行填充,法官只会当你在胡言乱语,旋即无视。

    「但我们. ..我们只负责提出。」

    「我们提出的问题,也是根据客观信息所推出,不存在任何虚假概念!」

    徐德语气笃定,他双手交叉,眸中闪烁出思绪。

    「首先。」

    「张大和张二,从未有任何客观证据,能证明张大是姐姐,张二是妹妹。」

    「所谓的姐妹,所有人之所以认为张大是姐姐,纯粹是常识惯性。」

    「1,张大说自己是姐姐,所以我们觉得她是姐姐,她觉得自己是姐姐,所以才认为她自己是张月。」「而不是张大是张月,所以才认定自己是张月。」

    「2,张大的「大』,与张二的「二』,在务实中,是老大老二的常识。」

    一道道声音落下。

    理论依据开始填充。

    常规的、客观的,认定一对姐妹,是根据基因,胎记,幼年发育照片,外貌来认。

    而徐德所说那两条,有任何一条是客观信息吗?

    前者是张大主观意念。

    在社会中。

    尤其是朋友之间,经常主观说自己是对方的「爸爸』「妈妈』,难道你主观说一下就真的是了吗!?後者,更是惯性思维!

    张大甚至还可以叫张三、张四、五六七八九,难道这能代表她头上还有九个兄弟吗!?

    依旧不能。

    所以,名字只是个称呼,它不存在任何身份上的证明。

    也就是,张大张二随便他们自称什麽,与真实的姐妹身份信息无关。

    所以..

    「综上所述。」

    「司法..不,是包括我们!」

    徐德倚靠在沙发上,说出的话愈发复杂,但逻辑却十分明确、清晰。

    「在判定姐妹两人身份的时候,是不是并不存在任何客观证据?」

    「没有客观证据. .你们也知道这意味着什麽。」

    意味什麽?

    意味不成立!

    徐德刚才说过,法庭中,任何信息,都是客观证据进行佐证才成立的!

    你今年18,警方看的不是你自身所说。

    而是根据官方档案、医院的出生证明、疫苗接种时间、照片、身体发育情况. ...等等诸多客观信息,来证明你是18岁。

    信息判定你是18岁,所以你的身份是18。

    如果信息综合起来,判定你是19,那即便你真的是18岁,身份证也会是19。

    套入到本案.

    没有任何客观信息,能判定姐妹两个真实身份。

    「那所谓 ..之前所有一切,有关身份方面的判定,都是一张白纸!」

    徐德脱口而出,没有任何犹豫的意思,很明显,他的思绪异常果断。

    「但白纸不能受审。」

    「所以,需要在姐姐妹妹,两个身份中,给出一个身份进行承担!」

    一般给出的身份都是被证明过的。

    可这起案子压根证不了。

    「首先,是亲生父母的死亡。」

    「卫健局不存在任何信息、民政局没有档案、疾控中心没有接种记录、监护人失联. ..」徐德缓缓开口。

    後世是不需要考虑这问题的,因为身份证与独一无二的指纹做绑定。

    但眼下..指纹?

    你指的是,那个被塑胶起来,里面没有任何电子晶片的身份证吗?

    不存在任何客观证据,除非失联十几年的监护人能飞回国内。

    「而没有证据,就恰好落入到「未成年保护法』第4条。」

    徐德继续开囗。

    证明不了,司法就会保守,以承担责任最低的那个身份套入到张大身上。

    也就是...,

    「以现有的「客观证据』,17岁的未成年妹妹进行审理!」

    徐德不假思索的开口道,他的理论在这话落下的刹那,完成了闭合。

    话落。

    从现在起. ..他的逻辑彻底得到了完整的补充!

    至於提出疑问怎麽才算嫌疑度高?

    针对两点。

    一,流浪儿流浪的时候自身意识混乱,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姐妹,被收养後,在流浪期间才被认作姐妹。二,收养後,是死前的流浪老太,给对方分的姐姐妹妹,而对方靠的是身体,健康的是姐姐,柔弱的是妹妹。

    死去的亲生父母,之所以生二胎,是因为头早产身体虚弱需要有人帮衬!

    而事实,也恰好是. ..…

    一个身体健康的人,一直管着另一个身体孱弱的。

    这三点,配合上没有任何客观证据,足以将身份问题的嫌疑,拉到最大!!!

    至於王超之前提到的假证?

    上述,徐德有提到过除了客观证据以外的人造证据吗?

    没有。

    并且..

    「我都没有证据,算哪门子假证?」

    「我只是不巧的找到这个问题,而问题又很不巧的在司法中,不需要质证就能达成我们的利益罢了。」徐德重新看向王超,摆摆手,十分不在意。

    假证,你最起码也得有假证啊!

    徐德连个最基础的客观信息都掏不出来,算哪门子假证?

    哦不对,有骨龄。

    骨龄是很致命的,如果无法证明身份,那骨龄就能起到决定性作用。

    但巧的是,张大张二的骨龄..也是未成年,甚至最低是16岁!

    营养不良,是会导致骨龄发育迟缓,比实际年龄偏小的。

    这是唯一的客观证据!

    刹那间。

    嗯?』

    王超大脑紊乱起来,愣在原地,头脑风暴。

    对方的话在他脑子里不断回荡,半晌愣是找不到任何一个可攻击的角度。

    他表情逐渐惊疑,最终甚至是震撼。

    不掏证据也能

    「但-..」

    「张二呢?」

    王超语塞,忽的开口问了一句。

    「张大占妹妹的身份,那张二..张二怎麽办?」

    「她虽然没什麽後遗症,但也不好乾重体力活,需要赔偿金保障生活吧.. . ...」张二的伤说重谈不上,说轻也不算。

    不过赔偿金自然是越多越好。

    「这和张二什麽关系?」徐德疑惑。

    王超道:「张大要是以妹妹身份受审,那张二岂不是,得以姐姐的身份追责?」

    「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一字之差,赔偿金可是天差地别。」

    未成年,一般情况下是赔的少的。

    是的。

    致使伤残的情况下,成年人能有更多的赔偿,因为他们上有老下有小,需要考虑家庭。

    但还有个极端的例子。

    孤身无亲的未成年人!

    这玩意,法院是将各项情况拉到最高进行宣判!

    张二索赔,她的身份是成年还是没成年,一字之差,能决定十几近二十万赔偿差额。

    2003年的二十万啊,购买力近乎是後世的百万!

    只是.....

    「什麽姐姐?张二自然也是以妹妹身份受审!」

    徐德开口道。

    「法院和原告方,没办法证明张大不是妹.妹. . . .」

    「难道就有办法证明张二是姐姐了?这是同一个逻辑!」

    「统统都需要以未成年第4条审理!」

    王超:?

    「嗯?」

    王超愣住了,一旁的老鼠也愣住了。

    「等下,先生,我这个人也是懂法的,您刚才的意思是. . .」

    老鼠有些疑惑,他觉得自己的世界观经受到了挑战。

    「张大伤人案,她是以没成年的妹妹受审?」

    徐德点点头。

    「是的,依照「未成年保护法』第4条,是这样没错。」

    老鼠愈发迟疑。

    「那张二,索赔案.∵..」

    「也是以未成年身份进行索赔!?」

    「因为...证明不了张大是姐姐,也证明不了张二是姐姐?」

    徐德再次点头,「没错,你很聪明。」

    老鼠:???

    老鼠震撼了,满脸震撼,他看着面前的徐德,整个人站在原地呆滞,那混迹底层几十年、精明的大脑,这一刻陷入宕机。

    什麽叫. ..,

    张大以妹妹身份脱罪?

    什麽又叫,张二也能以妹妹身份索赔!?

    「那谁是姐姐?谁是妹妹!?」

    老鼠惊呼,双手抱头开始揉搓。

    徐德将自身的逻辑全都写在纸上,最终开口道:

    「没有姐姐,全是妹妹!」

    说实话。

    这八个字如果放在寻常人眼中,怕是会觉得哪个人得了失心疯,开始胡言乱语起来了...…他们还是头一次听到这个理论。

    什麽叫,一对姐妹里没有姐姐?

    我是我妹妹的妹妹,妹妹是我的妹妹,我又是我妹妹的妹妹的妹妹的.. .…

    「等下,我有点不认识「妹』这个字了。」

    一侧的林月眨了眨眼,深吸一口气。

    旋即她擡头,看着徐德,实在是没忍住,眼角一跳。

    本以为,精神病就是对方的极限了。

    复制粘贴打法确实够狠,但眼下 . .…

    这套逻辑明显比精神病更强!

    最起码,精神病还需要质证,证明张大是在发病期,身体不受控制,所以才杀人。

    但这套逻辑不需要。

    它只需要被提出来。

    只要被提出来,没人反驳,就直接判你赢!

    林月觉得自己要长脑子了,她这辈子见识过很多的法学天骄。

    但. .

    徐德这种脑回路,她是真第一次见啊!

    「行了。」

    徐德冲着几个人开口道:

    「妹妹的妹妹的妹妹,实则是我的姐姐这套逻辑. ..」

    「理论可行。」

    「实践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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