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不想给,罪也不想让承担。
这可能吗?
说实话不太可能,但在眼下这套理论程序中,却是完全能将上述两条运转起来的!
说实话,如果换做其余信息可能就不行了。
比如说常规官司。
在正常庭审中,你如果左右一起刑事案件的走向?
提出一举证一质证一胜诉一宣判!
也就是,你需要先将一种可能提出,随後再以证据进行佐证,最终发现你这个可能性是正确的,是客观存在的,那麽,这样才能胜诉。
比方说18中·案,徐德提出刘婧琪年龄有问题。
但没证据的前提下,法院连理都不带理的。
而後续,徐德跨越两千公里,将铁证拿到手进行弥补,质证完毕,「年龄存疑』的问题被确定,所以,法院才会采取,旋即进行审理。
这是九成案子的必经之路。
但!
偏偏的,就有那麽几个例外。
「涉及未成年,官方的态度一切都是保守中的保守,可谓是宁愿放过,也不愿错过。」
「也就是「未成年保护法』第4条。」
徐德缓缓开口,将脑海中的思绪徐徐说出。
官方的态度保守,所以制定出了保守法规。
这起保守法规和刚才所说,案子要经历的必经之路有什麽区别?
不需要质证!
是的。
也就是将流程直接缩减到:提出一宣判!
虽然看起来很不可置信,但事实就是这样。
徐德只需要提出「张大的身份无法被真实确定,对方存在未成年的可能性』,并且给出的客观信息确实构成这个问题。
那麽。
「未成年保护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不需要徐德举证,证明张大是未成年。
仅仅倚靠这个可能存在的问题。
法院就能直接采纳!
旋即,依靠最保守,最有利,也就是哪怕没有证据,他们也会以未成年的身份进行审理张大。很bug,也很致命,算是法例中最为特殊的几条之一。
别人需要质证後才能采纳;而涉及到未成年,你提出,只要客观存在可能就必然被采纳。
总的来说. ....
「程序中最後一枚齿轮..」
徐德眸光闪烁,脑海中那套缜密的思绪,在这一刻彻底构成。
「找到了!」
一番话落下。
客厅内。
孙叔倒是没觉得有什麽,毕竞他只是个普通民众,听不懂这些弯弯绕绕。
可林月和王超就不同了!
「这.这会不会构成制造假证?」
王超大为震撼,脸上流露出犹豫与迟疑,忍不住开口询问。
「假证?」
看着面前的人,徐德笑了。
什麽是假证?
在司法中,假证的定义主要在「假』字,也就是内容均有篡改,杜撰。
举个例子。
徐德现在提出张大可能是未成年,而范贺,找不到证据,所以他委托民政局的人,制作了一份已满十八岁的身份信息进行质证,说张大已成年。
这,才是假证!
而徐德...
「假在哪?」
「我们这只是客观信息所进行的客观猜测,疑问本身就是一句话与信息导向。」
「如果疑问是假的. ..嗬,那压根成立不起来的。」
徐德摇摇头,倒是并不着急,开口解释着。
疑问指的是法庭中的「提出』概念。
也就是,一个人杀了人,辩护律师「认为对方正当防卫』的概念,你想成立,就要用证据填充。证据是从客观可被质证的角度上找来的。
如果概念是虚假的. ..那你也不可能,在一个虚假概念上,找来真正的客观证据。
无证据针对提出的问题进行填充,法官只会当你在胡言乱语,旋即无视。
「但我们. ..我们只负责提出。」
「我们提出的问题,也是根据客观信息所推出,不存在任何虚假概念!」
徐德语气笃定,他双手交叉,眸中闪烁出思绪。
「首先。」
「张大和张二,从未有任何客观证据,能证明张大是姐姐,张二是妹妹。」
「所谓的姐妹,所有人之所以认为张大是姐姐,纯粹是常识惯性。」
「1,张大说自己是姐姐,所以我们觉得她是姐姐,她觉得自己是姐姐,所以才认为她自己是张月。」「而不是张大是张月,所以才认定自己是张月。」
「2,张大的「大』,与张二的「二』,在务实中,是老大老二的常识。」
一道道声音落下。
理论依据开始填充。
常规的、客观的,认定一对姐妹,是根据基因,胎记,幼年发育照片,外貌来认。
而徐德所说那两条,有任何一条是客观信息吗?
前者是张大主观意念。
在社会中。
尤其是朋友之间,经常主观说自己是对方的「爸爸』「妈妈』,难道你主观说一下就真的是了吗!?後者,更是惯性思维!
张大甚至还可以叫张三、张四、五六七八九,难道这能代表她头上还有九个兄弟吗!?
依旧不能。
所以,名字只是个称呼,它不存在任何身份上的证明。
也就是,张大张二随便他们自称什麽,与真实的姐妹身份信息无关。
所以..
「综上所述。」
「司法..不,是包括我们!」
徐德倚靠在沙发上,说出的话愈发复杂,但逻辑却十分明确、清晰。
「在判定姐妹两人身份的时候,是不是并不存在任何客观证据?」
「没有客观证据. .你们也知道这意味着什麽。」
意味什麽?
意味不成立!
徐德刚才说过,法庭中,任何信息,都是客观证据进行佐证才成立的!
你今年18,警方看的不是你自身所说。
而是根据官方档案、医院的出生证明、疫苗接种时间、照片、身体发育情况. ...等等诸多客观信息,来证明你是18岁。
信息判定你是18岁,所以你的身份是18。
如果信息综合起来,判定你是19,那即便你真的是18岁,身份证也会是19。
套入到本案.
没有任何客观信息,能判定姐妹两个真实身份。
「那所谓 ..之前所有一切,有关身份方面的判定,都是一张白纸!」
徐德脱口而出,没有任何犹豫的意思,很明显,他的思绪异常果断。
「但白纸不能受审。」
「所以,需要在姐姐妹妹,两个身份中,给出一个身份进行承担!」
一般给出的身份都是被证明过的。
可这起案子压根证不了。
「首先,是亲生父母的死亡。」
「卫健局不存在任何信息、民政局没有档案、疾控中心没有接种记录、监护人失联. ..」徐德缓缓开口。
後世是不需要考虑这问题的,因为身份证与独一无二的指纹做绑定。
但眼下..指纹?
你指的是,那个被塑胶起来,里面没有任何电子晶片的身份证吗?
不存在任何客观证据,除非失联十几年的监护人能飞回国内。
「而没有证据,就恰好落入到「未成年保护法』第4条。」
徐德继续开囗。
证明不了,司法就会保守,以承担责任最低的那个身份套入到张大身上。
也就是...,
「以现有的「客观证据』,17岁的未成年妹妹进行审理!」
徐德不假思索的开口道,他的理论在这话落下的刹那,完成了闭合。
话落。
从现在起. ..他的逻辑彻底得到了完整的补充!
至於提出疑问怎麽才算嫌疑度高?
针对两点。
一,流浪儿流浪的时候自身意识混乱,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姐妹,被收养後,在流浪期间才被认作姐妹。二,收养後,是死前的流浪老太,给对方分的姐姐妹妹,而对方靠的是身体,健康的是姐姐,柔弱的是妹妹。
死去的亲生父母,之所以生二胎,是因为头早产身体虚弱需要有人帮衬!
而事实,也恰好是. ..…
一个身体健康的人,一直管着另一个身体孱弱的。
这三点,配合上没有任何客观证据,足以将身份问题的嫌疑,拉到最大!!!
至於王超之前提到的假证?
上述,徐德有提到过除了客观证据以外的人造证据吗?
没有。
并且..
「我都没有证据,算哪门子假证?」
「我只是不巧的找到这个问题,而问题又很不巧的在司法中,不需要质证就能达成我们的利益罢了。」徐德重新看向王超,摆摆手,十分不在意。
假证,你最起码也得有假证啊!
徐德连个最基础的客观信息都掏不出来,算哪门子假证?
哦不对,有骨龄。
骨龄是很致命的,如果无法证明身份,那骨龄就能起到决定性作用。
但巧的是,张大张二的骨龄..也是未成年,甚至最低是16岁!
营养不良,是会导致骨龄发育迟缓,比实际年龄偏小的。
这是唯一的客观证据!
刹那间。
嗯?』
王超大脑紊乱起来,愣在原地,头脑风暴。
对方的话在他脑子里不断回荡,半晌愣是找不到任何一个可攻击的角度。
他表情逐渐惊疑,最终甚至是震撼。
不掏证据也能
「但-..」
「张二呢?」
王超语塞,忽的开口问了一句。
「张大占妹妹的身份,那张二..张二怎麽办?」
「她虽然没什麽後遗症,但也不好乾重体力活,需要赔偿金保障生活吧.. . ...」张二的伤说重谈不上,说轻也不算。
不过赔偿金自然是越多越好。
「这和张二什麽关系?」徐德疑惑。
王超道:「张大要是以妹妹身份受审,那张二岂不是,得以姐姐的身份追责?」
「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一字之差,赔偿金可是天差地别。」
未成年,一般情况下是赔的少的。
是的。
致使伤残的情况下,成年人能有更多的赔偿,因为他们上有老下有小,需要考虑家庭。
但还有个极端的例子。
孤身无亲的未成年人!
这玩意,法院是将各项情况拉到最高进行宣判!
张二索赔,她的身份是成年还是没成年,一字之差,能决定十几近二十万赔偿差额。
2003年的二十万啊,购买力近乎是後世的百万!
只是.....
「什麽姐姐?张二自然也是以妹妹身份受审!」
徐德开口道。
「法院和原告方,没办法证明张大不是妹.妹. . . .」
「难道就有办法证明张二是姐姐了?这是同一个逻辑!」
「统统都需要以未成年第4条审理!」
王超:?
「嗯?」
王超愣住了,一旁的老鼠也愣住了。
「等下,先生,我这个人也是懂法的,您刚才的意思是. . .」
老鼠有些疑惑,他觉得自己的世界观经受到了挑战。
「张大伤人案,她是以没成年的妹妹受审?」
徐德点点头。
「是的,依照「未成年保护法』第4条,是这样没错。」
老鼠愈发迟疑。
「那张二,索赔案.∵..」
「也是以未成年身份进行索赔!?」
「因为...证明不了张大是姐姐,也证明不了张二是姐姐?」
徐德再次点头,「没错,你很聪明。」
老鼠:???
老鼠震撼了,满脸震撼,他看着面前的徐德,整个人站在原地呆滞,那混迹底层几十年、精明的大脑,这一刻陷入宕机。
什麽叫. ..,
张大以妹妹身份脱罪?
什麽又叫,张二也能以妹妹身份索赔!?
「那谁是姐姐?谁是妹妹!?」
老鼠惊呼,双手抱头开始揉搓。
徐德将自身的逻辑全都写在纸上,最终开口道:
「没有姐姐,全是妹妹!」
说实话。
这八个字如果放在寻常人眼中,怕是会觉得哪个人得了失心疯,开始胡言乱语起来了...…他们还是头一次听到这个理论。
什麽叫,一对姐妹里没有姐姐?
我是我妹妹的妹妹,妹妹是我的妹妹,我又是我妹妹的妹妹的妹妹的.. .…
「等下,我有点不认识「妹』这个字了。」
一侧的林月眨了眨眼,深吸一口气。
旋即她擡头,看着徐德,实在是没忍住,眼角一跳。
本以为,精神病就是对方的极限了。
复制粘贴打法确实够狠,但眼下 . .…
这套逻辑明显比精神病更强!
最起码,精神病还需要质证,证明张大是在发病期,身体不受控制,所以才杀人。
但这套逻辑不需要。
它只需要被提出来。
只要被提出来,没人反驳,就直接判你赢!
林月觉得自己要长脑子了,她这辈子见识过很多的法学天骄。
但. .
徐德这种脑回路,她是真第一次见啊!
「行了。」
徐德冲着几个人开口道:
「妹妹的妹妹的妹妹,实则是我的姐姐这套逻辑. ..」
「理论可行。」
「实践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