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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89章 故人相逢不如不见,血誓如山

    川南的雨季来得不讲道理。

    沈砚之站在叙永城外的一座山头上,披着已经分不清是雨衣还是抹布的油布,俯瞰着脚下的赤水河。河水在雨季里涨得满满当当,浑浊的黄汤子翻滚着往下游冲,把两岸的竹林淹得只剩几丛尖儿。他的兵在身后的树林里避雨,三百多号人,挤在几顶漏雨的帐篷底下,没人出声。不是纪律好,是饿的。从大洲驿一路撤下来,他们已经三天没吃过一顿饱饭了。

    北洋军的辎重队在河西岸扎了营,灯火通明,炊烟袅袅。沈砚之用望远镜能看见那些兵围在锅边捞肉吃,热气蒸腾,笑声隔着河都能听见。他放下望远镜,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嘴唇上全是血口子,舔一下疼一下,但疼能让他保持清醒。

    “他们是在故意气咱们。”程振邦猫着腰摸上山头,蹲在他旁边,肩膀上扛着一杆毛瑟枪,枪托上刻着三道刀痕——每道代表一次死里逃生。他的络腮胡子半个月没刮,乱糟糟地糊了大半张脸,只有那双眼睛还是亮的,像两块被雨水洗过的燧石。“曹锟的兵,北洋第三师的精锐。饭管够,弹管够,就是不进攻。他们在等咱们饿死,或者等咱们忍不住冲下去送死。”

    沈砚之把望远镜塞进怀里。怀里的东西多了——一份皱巴巴的全省地图、半块比石头还硬的干粮、一封蔡锷的亲笔信。信是三天前收到的,已经被雨水和汗浸得字迹模糊,但他用不着看也背得出每一个字:“砚之吾弟:袁逆称帝,国本动摇。滇中已举义旗,川南急需策应。望弟坚守叙永一线,牵制曹锟主力,待护国军主力北上,即可合兵破敌。兄蔡锷。”

    坚守。说得轻巧。他拿什么坚守?三百人,三天的口粮,两箱子毛瑟弹。而对岸是北洋第三师的整整一个混成旅,三千人,还带着山炮。但沈砚之没有抱怨。他知道蔡锷那边更难——蔡锷自己正带着护国军主力在泸州跟北洋军死磕,每天伤亡几百人,有的连队打到只剩十几个人还在冲锋。不是蔡锷不来救他,是蔡锷自己也在等着别人来救。

    “老程,你说人这辈子,最难的是什么?”沈砚之忽然开口。

    程振邦愣了一下。他跟沈砚之搭档十年,从山海关打到川南,很少听沈砚之问这种问题。沈砚之平时话不多,说的都是军务——部署、后勤、敌情、伤亡数字。偶尔喝多了会哼两句山海关的老调子,哼完了倒头就睡,从不谈人生。他想了想,把毛瑟枪从肩膀上卸下来杵在地上:“最难的大概是明知道赢不了,还得打。”

    “不是。最难的是做选择。”沈砚之看着河对岸的灯火,声音压得很低,像在自言自语,“山海关起义那会儿,我二十二岁,什么都不懂,只知道我爹死在清廷手里,我得替他报仇。那时候我以为革命就是杀几个贪官、夺一座城、换一面旗。后来到了南京,看了孙先生的《建国方略》,才知道革命不是换旗,是换天。可天哪是那么好换的?换了天,底下的人还是那些人,地还是那些地,穷还是穷。”

    他顿了顿,抬手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雨水顺着他的颧骨淌下来,灌进领口,冷得他打了个哆嗦。但他的身体很快就稳住了,像一杆被风晃了一下又立正的旗。

    “但我从来没后悔过。哪怕二次革命那会儿,部队被打散了,我一个人躲在福建的山沟里,靠吃竹笋和野菜活了两个月,也没后悔过。我知道自己选的路是对的,只不过是暂时走不通。走不通就绕,绕不过就爬,爬不过就用牙啃,总有一条路能通到天亮。”

    程振邦沉默了一会儿。他比沈砚之大五岁,看着这个从山海关一路走到川南的年轻人从一个愣头青变成了一军的脊梁。沈砚之今年也不过三十出头,鬓角已经有了白发,眼角也有了细纹,那双眼睛倒是跟十年前一模一样——倔,硬,不认命。

    “你今天怎么忽然说这些?”程振邦问。

    沈砚之从怀里掏出一封信。不是蔡锷那封,是另一封——信封上写着“沈砚之亲启”,字迹秀美,一看就是女人的字。信纸只有薄薄一张,上面只有寥寥数语:“砚之兄:见字如面。十年未见,不知兄安否。妹现居汉口,已在报端读到兄在叙永苦战的消息,望兄保重。”

    “她叫陆曼君。”沈砚之的声音忽然变得很轻,轻得差点被雨声盖过去,“山海关人。当年我爹跟她爹是故交,两家定了娃娃亲。我起事之前,她爹在清廷当差,因为给我通风报信,被清军杀了。她跟着我一路打到南京,后来我流亡日本,她留在国内等我。”

    沈砚之把信折好,塞回信封里,动作很慢,像在处理一件随时会碎掉的瓷器。他把信放进怀里,贴着心口的位置。那里已经贴身放着一个旧皮夹,皮夹里有一张褪了色的照片——是他和陆曼君在山海关拍的。那天他刚打下关城,穿着一身满是硝烟味的军装,她站在他旁边,手里举着一面十八星旗,笑得像四月的迎春花。

    “她等了我十年。十年里我东奔西跑,今天打这个明天打那个,每回写信都是报喜不报忧,说什么等局势稳定了就回去接她。可是局势什么时候稳定过?打完清廷打袁贼,打完袁贼还要打那些割据的军阀。她等了十年,写了无数封信,我只回了寥寥几封。不是不想回,是不知道怎么回。我能说什么?说我又打了败仗,说我的兵只剩下一半了,说我连一顿饱饭都让他们吃不上?”

    “后来呢?”程振邦问。

    “后来,她在汉口嫁人了。嫁了个茶叶商人,日子过得安稳。这封信是她去年秋天写的,辗转了半年才送到我手上。她没有怨我,只说望我保重。我读了三遍,一个字都回不出来。”沈砚之忽然笑了一下,那笑容在雨里显得又苦又涩,“老程,你说我这种人,是不是不配有人等?”

    程振邦没有回答。他从口袋里摸出半包被雨水泡烂的纸烟,扯出两根还算完整的,递给沈砚之一根。沈砚之接过烟,凑在程振邦的火柴上点燃,吸了一口。烟雾混着雨雾,很快就被风吹散了。两个人蹲在山头上,一根烟抽了很久。雨小了一些,赤水河的水声愈发响亮,轰隆隆的,像远方在打雷。

    “我老婆也不等我了。”程振邦忽然开口,声音闷闷的,“上个月收到家信,说她带孩子回娘家了。我丈人是直隶的乡绅,一直看不上我这个当兵的。她说她等了我八年,八年里我在家待的日子加起来不到三个月。孩子都不认识我,管隔壁邻居叫爹。”他把烟头弹进雨里,站起身来,拍了拍膝盖上的泥,“但我不怨她。嫁给我们这种人,是她命不好。”

    河对岸的北洋军忽然放了一枪。子弹划破雨幕,打在他们身后十米远的树干上,溅起一片木屑。程振邦本能地伏低身子,手已经摸上了毛瑟枪的枪栓。沈砚之却没动,依然站在山头最高处,望着河对岸的灯火。那颗子弹对他而言,连警告都算不上。北洋军每天都会放几枪,不是为了打人,是为了提醒他们——我们在这儿,你们过不来。

    “老程。”

    “嗯?”

    “等这一仗打完,如果能活着回南京,我想去找她。”沈砚之转过身,看着程振邦,眼睛里终于有了一丝不属于军人的柔软,那层坚硬的外壳在雨水中裂开了一条细缝,露出里面滚烫的岩浆,“不是去抢人。就是想当面跟她说声对不起。欠了她十年,好歹还一句交代。”

    程振邦正想说“行,我陪你”,话还没出口,忽然听见山下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通信兵小李连滚带爬地冲上山头,满脸雨水,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军装的膝盖处磨破了两个大洞,露出血淋淋的皮肉——他是从山脚一路爬过来的,腿已经跑软了,站都站不直。

    “师长!”小李哑着嗓子喊,“山下来了一队人,说是友军,要见您!”

    友军?沈砚之和程振邦对视一眼。这深山老林里哪来的友军?蔡锷的部队在泸州方向,离这儿至少两百里山路。滇军的援兵按日程还得十天才能到。难道是地方上的民团?叙永这一带的民团早就被北洋军打散了,剩下的要么进了山当土匪,要么回家种地去了。

    “多少人?”沈砚之问。

    “不多,二十来人。打头的说认识您,说是您的旧部。”

    沈砚之皱了皱眉。他的旧部?二次革命失败后,他的部队被打散,大部分人死的死散的散,能活到现在的都是九死一生。这些年他重新拉起来的队伍大多是川滇本地招募的新兵,称得上“旧部”的老人不超过十个。

    他把毛瑟枪别在腰间,大步往山下走。程振邦跟在他身后,手里端着枪,枪口微微朝下,手指却一直搭在扳机上。不是他不信小李的话——这年头小心点总没错。

    山下的村子里没有灯火,黑漆漆的,只有几间破屋在雨中立着。村民早就跑光了,剩下几堵土墙和一口枯井。村口的磨盘旁站着一队人,果然只有二十来个,穿着各色杂衣,有的披蓑衣有的戴斗笠,像一群刚从泥里刨出来的土豆。他们的装备更是寒碜——有人背着老套筒,有人提着鬼头刀,还有人手里攥着一把上了锈的镰刀。但他们站得很直,在泥水里排成了一列横队。沈砚之见过无数次这样的队列,山海关的雪地里,金陵的烈日下,征讨袁世凯的烽烟中——那是他的兵,是他带过的兵。不是靠军装认出来的,是凭站姿。他的兵不管穿什么破烂,不管饿了多少天肚子,只要还站着,就永远腰杆挺直、肩膀后张、下巴微扬。

    领头的是一个大个子,头上缠着绷带,左胳膊吊在胸前,右手拄着一杆汉阳造当拐杖。他的脸被雨水浇得苍白,嘴唇发紫,但看到沈砚之的一瞬间,他一把扔掉拐杖,单膝跪进泥水里,溅起的泥浆糊了他一脸。

    “沈师长!”他哑着嗓子吼了一声,像一头被困在山火里的老牛,“第三营代理营长黄德彪,率全营残部——归队!”

    沈砚之低头看着黄德彪。黄德彪抬起头,雨地里看不清他脸上是雨水还是泪水,只能看见那双眼睛通红通红的,像两块烧过了头的炭。

    “全营还剩多少人?”

    “就剩二十一个。”黄德彪咬着牙回话,嘴唇哆嗦了半天才把话说完,“其余的兄弟——全死在棉花坡了。”

    沈砚之站在雨里,背在身后的那只手慢慢攥成了拳头,指节发白,手背上青筋暴起,拳头在微微发抖。棉花坡。一个月前他派第三营去增援棉花坡阵地,全营三百二十人。现在回来的只有二十一个。他心里有一本账,每一笔都记得清清楚楚——从山海关一路打到现在,死在他麾下的兄弟没有一万也有八千。每一个人的名字他都记在一个本子上,那个本子就锁在他行军箱的最底层。他不敢翻,因为一翻就是一夜睡不着,坐起来抽烟抽到天亮。

    他弯腰扶起黄德彪,扶得很慢,因为黄德彪浑身都在发抖。他注意到这个铁塔般的汉子身上至少有五六处伤,绷带底下还在往外渗血,左胳膊的骨折处没有固定好,骨头茬子从皮下戳出来一块,每动一下都疼得他龇牙咧嘴。但黄德彪一声没吭,只是狠狠地攥住沈砚之的手,那只手冰凉冰凉的,全是泥。

    “站起来。”沈砚之说。黄德彪站起来了。“还能打吗?”“能!”“好。”沈砚之松开他的手,转向那二十一个残兵。他在泥水里走了几步,让自己的靴子跟他们踩在同一片泥泞里,让雨同样淋在自己的肩上。然后他开口了,声音不大,却把风雨声都压了下去。

    “咱们从山海关一路走到这里,走了十年。十年里,咱们的兄弟倒在了长城脚下,倒在了金陵城外,倒在了二次革命的阵地上,今天又倒在了棉花坡。你们问我,还要走多久?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袁世凯还没倒,北洋还没灭,这个国家还没太平。所以我还得走,你们也得跟着我走。但我沈砚之向你们保证——”他抬起右手指向赤水河对岸那片灯海,手指在雨幕中纹丝不动,“总有一天,咱们不用再走了。总有一天,咱们的子孙后代不用再拿命去换太平。那一天,就是我沈砚之跟你们一起,把这条路走到头的那一天。”

    雨下得更大了。二十一个人没有一个人擦脸上的雨水。黄德彪用牙咬开腰间酒壶的盖子,仰头灌了一口,然后把酒壶摔碎在磨盘上。啪的一声,酒水四溅。二十一个人同时单膝跪地,膝盖砸进泥水里的声音整齐划一,震得枯井里的水都在颤。

    “誓死追随沈师长!”

    沈砚之转过身的刹那,程振邦看见他抬手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程振邦没问那是雨水还是别的什么。他认识沈砚之十年,这个男人流血不流泪。在战场上他曾亲眼见沈砚之被流弹削掉肩上一块肉,愣是没吭一声,自己撕了条袖子包扎,包完了继续指挥作战。但在目送战友归队的时候,他见过沈砚之背过身去站了很久。那大概是沈砚之唯一允许自己软弱的方式——背过身去,不让任何人看见,然后转回来,继续当所有人的脊梁。

    山下炊事班已经把最后半袋子米下了锅。粥稀得能照见人影,但总比没有强。黄德彪蹲在灶火旁烘手,火焰把他缠着绷带的脸映得忽明忽暗。程振邦坐在他旁边,把自己的半碗粥倒进他碗里,说自己在山上吃过了。黄德彪抬头看了他一眼,没有推辞,低头把粥喝了个精光。

    “棉花坡那边还剩什么?”程振邦问。

    “什么都没剩。”黄德彪放下碗,盯着灶火,“北洋军攻了三天三夜,我们用刺刀把他们的冲锋顶回去七次。第七次的时候,全营就剩五十来个人了,子弹打光了,刺刀也卷刃了。有个兄弟抱着两个炸药包冲进北洋军的机枪阵地,炸掉了他们一挺重机枪。”

    黄德彪咽了口唾沫,喉结上下滚了一下,声音忽然变得很轻,像是在说什么不能被人听见的秘密:“那个兄弟叫石大壮。山海关人。走的时候还没成家。他说他要抱着炸药包冲过去的时候,我还骂了他一句,我说你小子疯了。他说营长你替我跟我娘说一声,儿子没给她丢人。然后就冲出去了。”

    灶火噼啪响了一声,火星溅起来,落在黄德彪的手背上,他没有躲。

    “我没脸给他娘写信。”黄德彪说,“全营三百二十个兄弟,我没脸给任何一个人家写信。我不知道怎么写。我说你们的儿子为国捐躯了?可捐的是什么国?这个国,捐了一百年,捐了多少人,为什么还是这个鸟样?”

    没有人回答他。灶火映着周围二十一个残兵的脸,所有人都沉默着。程振邦看着灶火里跳跃的火焰,忽然想起了十年前和沈砚之在山海关城楼上并肩站着的那天。沈砚之看着关城下的满目疮痍,说了一句话,每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磨出来的。此刻他把这句话原封不动地转述给黄德彪。

    “这世道不会一直黑下去。天亮之前是最冷的时候,熬过去,就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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