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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1章 老宅夜饮

    北极之王、南洋霸主、陆战之王、夜之女王、梵蒂冈战神——这些名号在黑暗世界中代表着至高无上的战力与权势。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足以凭一己之力影响一方地域的格局,掌控着庞大到令常人难以想象的势力版图。他们傲立在强者之巅,俯视众生,一言可决生死,一怒可伏千里。

    因此,当摩根将凌烽与北极之王、南洋霸主等人相提并论时,这份赞誉的分量有多重,在场所有人都心知肚明。吴翔和李漠对视了一眼,彼此眼中都闪过一丝难以掩饰的激动与自豪。亚撒坐在擂台边的长椅上,目光中既有兴奋也有深意。***摘下墨镜后那双灰色的眼睛更是亮得惊人——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海狼教官花了整整十年才站到那个位置,而眼前这个男人,比海狼至少年轻十岁。

    然而凌烽闻言后,脸上并无半分欣喜之色。他依旧是那副平静如水的神情,仿佛摩根刚才那番话只是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他从擂台边的架子上扯下一条毛巾,慢慢擦着脖颈上的汗,目光落在那仍在微微晃动的沙包上,嘴角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那笑意里没有骄傲,没有自满,只有一种极淡极淡的笃定——像是心中早有方向,旁人的夸赞不过是路边的风声。

    摩根注意到了凌烽这副不为所动的神情。他见过太多人在得到认可时压抑不住的兴奋与得意,但凌烽的眼睛里没有这些东西。那双深邃如渊的眼睛里只有一种纯粹的、近乎冷酷的清醒——他知道自己在哪里,也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北极之王、南洋霸主这些名号,对他而言不是需要仰望的山峰,而是终将被跨越的路标。

    “摩根,你也很强。凭你如今的实力,在黑暗世界中依然能稳稳占住一席之地。你仍然是当年那尊黑暗之王。”凌烽将毛巾扔回架子上,转身对摩根说道。

    摩根摇了摇头。他沉默了好一会儿,目光落在擂台地板上那些被拳劲震出的细密裂纹上,似乎在回忆什么极遥远的事。“可我仍然觉得不够,还远远不及那个人。”他的声音压得极低,低到只有凌烽能听见。那语气里没有怨恨,没有不甘,只有一种沉淀了多年之后依然无法释怀的沉重。

    凌烽心中一动。将近十年前,黑暗之王摩根正值巅峰,却突然毫无征兆地从黑暗世界中销声匿迹,将所有地盘、势力和名望一夜之间全部抛下。关于他的去向,黑暗世界中流传过无数版本——有人说他战死在了某场不为人知的巅峰对决中,有人说他遭到仇家暗算身负重伤隐退养伤,也有人说他被某个超级势力以天价收买从此隐姓埋名。但此刻,看着摩根眼中那一闪而逝的黯然,凌烽忽然明白,摩根当年退出黑暗世界,恐怕与那个他口中“还远远不及”的人有着直接的关系。那个人是谁?能让当年的黑暗之王甘愿隐退,能让蛰伏十年后实力更胜从前的摩根至今仍自觉不如——这世上究竟有多少不曾露面的绝顶高手?

    凌烽看着摩根不愿在这个话题上多谈,便没有继续追问。他拿起水瓶灌了一大口,然后朝摩根咧嘴一笑:“行了,不提那些陈年旧事了。今天这场切磋,打得痛快。我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能跟我对轰上百招的对手了。你这几年蛰伏没白费,黑暗之拳比当年更扎实,尤其是那招黑暗王座,爆发力比我预想中强了一大截。”

    摩根也笑了,那张古铜色的方脸上难得地露出了一丝笑意:“能得到魔王的夸奖,我今天没白来。”

    “哈哈,强,果然很强!”亚撒从长椅上站起身来,走到两人面前,脸上还带着方才观战的激动神色,“凌兄,以往我只是间接地听说过你的辉煌战绩,今天亲眼目睹才知道——你真的很强,不愧被人称为当世大魔王。尤其是最后那一拳,一拳两响,整个沙包都被你打飞了,这要是打在人身上,谁能扛得住?”

    凌烽淡然一笑,拍了拍亚撒的肩膀:“真要论起来,摩根与我相差无几。我也就是胜在还年轻几岁,体力上占了点便宜。对了,***,”他转向一直沉默站在亚撒身后的魁梧男人,“你从刚才看到现在,有什么想法?海狼有没有跟你提过这种发力方式?”

    ***沉默了片刻,似乎在组织语言。然后他缓缓开口,声音依旧低沉沙哑:“海狼教官曾经研究过多重力道的理论。他说过一句话——在这个领域里,不存在所谓的天才,只有拿命去堆、去试、去碰的疯子。因为每一次尝试两重力道叠加,肌肉纤维承受的撕扯力都是正常发力的三倍以上,稍有不慎就是筋腱断裂的下场。教官研究了三年,最终放弃了。”他抬起头,灰色的眼睛直直地看着凌烽,“您是我见过的第一个把这条路走通的人。”

    凌烽笑了笑,将手中的矿泉水瓶扔进垃圾桶:“这条路还没走通,顶多算是刚迈过门槛。真正的二重力道,应该是两股力道完全同步、同时抵达、瞬间叠加,而不是像我这样,第一重力道先到,第二重力道追上。这个时间差至少要压缩到原来的十分之一,才算真正大成。不过这些事以后再说吧——不知不觉都已经是下午了,咱们该走了。”

    他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对亚撒说道:“今晚在我家设宴款待你们。亚撒,你不会见怪吧?”

    亚撒笑了起来,那笑声明朗而坦荡:“凌兄,你这话就太客气了。你能带我去家里,说明你将我看成是真正的朋友。我高兴还来不及,怎么会见怪?父亲说过,世上最珍贵的宴席,不是在古堡的金厅里,而是在朋友的院子里。他说他这辈子吃过最好的一顿饭,就是在南非被你救下来之后,和你的佣兵兄弟们围在篝火旁分吃的那一锅不知道什么肉炖的汤。”

    “那个汤啊,我那帮兄弟里有个叫阿鬼的家伙,炖什么都往里面放半瓶辣椒酱,难吃得很。偏你爹还吃得津津有味。”凌烽摇了摇头,脸上却浮起一丝怀念的笑意,随即转向吴翔等人喊道,“翔子,天鹏,大牛,你们今晚也回去吃饭。今天不打拳了,都去老宅喝酒去。”

    吴翔和上官天鹏等人自然是连声应下。于是一行人收拾了一番,走出武馆。凌烽骑上怪兽机车在前头带路,摩根开着那辆劳斯莱斯幻影载着亚撒跟在后面,吴翔和李漠骑着自己的机车尾随。这支中西合璧的车队穿过武道街,引来不少路人好奇的目光。

    凌家老宅。

    车队在老宅门前停下时,夕阳已经开始西沉。暮色将老宅的院墙染成了一片温暖的橘红色,院墙上的爬山虎在晚风中轻轻摇曳,发出沙沙的声响。院门虚掩着,从门缝里飘出饭菜的香气和隐约的人声。

    凌灵听到车声便从院子里跑了出来。她穿着一件素净的碎花裙子,两根麻花辫在身后甩来甩去,看到凌烽跨下机车,立刻雀跃着扑上来:“哥哥,你回来啦!”

    “灵儿,今天在学校乖不乖?”凌烽一把将妹妹抱起来,在她脸蛋上轻轻捏了一下。

    “当然乖了!老师说我的舞蹈进步可大了。”凌灵得意地扬了扬下巴,然后目光越过凌烽的肩膀,好奇地打量着从劳斯莱斯里走下来的亚撒和摩根。她看到亚撒那头深棕色的头发和碧色的眼睛,便眨了眨眼,小声问凌烽,“哥哥,那个大哥哥和那个大叔是你的朋友吗?”

    “对。棕头发的是亚撒哥哥,从法国来的,今晚在咱们家吃饭。旁边那位是摩根叔叔,是亚撒哥哥的朋友。”凌烽放下凌灵,牵着她走到亚撒面前,“亚撒,这是我亲妹妹,凌灵。”

    亚撒蹲下身来,与凌灵平视,用他那带着欧式腔调但已经相当流利的中文慢慢说道:“灵儿,你好。你哥哥经常跟我说起你,说你跳舞特别厉害。我可以做你的观众吗?”

    凌灵瞪大了眼睛,大概没想到这个外国大哥哥会说中文,惊讶得嘴巴都张成了一个小圆。但她很快就回过神来,用清脆的声音说了句在学校里刚学会不久的英语:“Hello!Nice to meet you!”说完自己先红了脸,躲到了凌烽身后,探头探脑地又偷看了亚撒一眼。

    亚撒被凌灵那句带着浓厚中式口音的英语逗得眉眼弯弯,朗声笑了起来。摩根也摘下墨镜,朝凌灵微微点了点头,那张刀削斧刻般的方脸上露出了一丝极为罕见的笑意。这个从西伯利亚地狱训练营走出来的铁血战士,面对小姑娘那双清澈无邪的大眼睛,钢铁般的防线也不由得融化了几分。

    “亚撒哥哥,摩根叔叔,快进来吧。我妈妈今天做了好多好多菜,我爸爸还搬出了一坛老酒,说今晚要好好招待你们。”凌灵很快就克服了羞怯,主动拉起亚撒的衣袖朝院子里拽。

    众人鱼贯走进老宅。院子里的老槐树下已经摆好了一张大圆桌,桌上铺着洁白的桌布,碗筷杯盏摆得整整齐齐。厨房里传来锅铲翻动的声音和刘梅忙碌的脚步声,饭菜的香气从厨房里一阵阵地飘出来,与老槐树特有的清冽气息混在一起,让人还没入座就已经食欲大开。

    凌万军从演武场的方向走了过来。他今天穿了一件洗得有些发白但熨得笔挺的灰布衫,脚下是一双千层底的布鞋,整个人看上去精神矍铄。他的目光在亚撒和摩根身上分别停了一瞬——亚撒那份从骨子里透出的贵族气质让他微微颔首,而摩根身上那股沉稳如岳、含而不露的气势则让他的瞳孔几不可察地收缩了一下。但他什么都没问,只是朝两人拱手抱拳,爽朗一笑:“远道而来的客人,欢迎到凌家做客。我是凌烽的父亲,凌万军。来来来,先坐下喝杯茶,饭菜马上就好。”

    “凌伯父,冒昧登门,打扰了。”亚撒朝凌万军微微欠身,右手平放于胸前,行了一个标准的欧式贵族礼,“常听凌兄提起您,今日得见,是我的荣幸。父亲特意让我带话向您问好,说能教导出凌兄这样的人物,您一定是位了不起的父亲。”

    “哈哈,你父亲太客气了。”凌万军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将众人引到槐树下的石桌旁坐下,“云龙,快给客人倒茶。灵儿,去厨房看看你妈那边还需不需要帮手。”

    众人围坐在石桌旁,吴翔主动提起茶壶给大家斟茶。紫砂壶里泡的是铁观音,汤色清亮,香气幽雅。摩根端起茶杯,先是闻了闻茶香,然后抿了一小口,在嘴里含了片刻才咽下去。他平时只喝黑咖啡和伏特加,茶叶这种东西对他来说太淡太慢了。但在这座老宅的院子里,在这棵不知道见证了多少代凌家子弟练拳习武的老槐树下,他忽然觉得慢一点也没什么不好。

    “云龙,你这两位朋友是从法国专程过来的?”凌万军问道。

    “对,他们在法国也有些生意。这次来江海市,正好过来看看我。”凌烽说道,没有过多透露亚撒的身份。不是刻意隐瞒,而是他觉得让父亲把亚撒当成一个普通朋友来相处,远比当成罗斯柴尔德家族的少主来接待要舒服得多。

    亚撒显然理解凌烽的用心。他端着茶杯,打量着院子的每一处细节——那棵枝繁叶茂的老槐树,墙角那几盆开得正盛的月季花,演武场上那些被磨得光滑如镜的木桩,还有院墙上那扇被岁月侵蚀得漆面斑驳的木门。他忽然想起父亲古堡里的那些挂毯和油画,每一幅都有上百年的历史,被小心翼翼地保存在恒温恒湿的玻璃柜里,供人参观,供人赞叹。但这座院子里的一切——那些磨损的木桩,那些起皮的墙漆,那些在风中摇曳的月季——它们活着。它们不是被供奉在博物馆里的展品,而是一个家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真实生活的痕迹。

    “这茶,还是要来华国喝才有那种意境和口感。”亚撒放下茶杯,由衷地感慨道,“同样的茶叶,带回法国去泡,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今天坐在这院子里喝,才算是真正品出味道来了。”

    “亚撒,你要是喜欢喝茶,回头带一些回去。总是喝咖啡也单调,偶尔换换口味倒是不错。”凌烽笑道。

    “那回头我带些茶叶回去,也让我父亲品尝品尝。”亚撒点了点头,转向凌万军,“伯父,听凌兄说,这凌家武馆已经有上百年的传承了?”

    提到这个话题,凌万军的眼睛便亮了几分。他放下茶杯,指了指演武场边上那些被磨得光滑的木桩:“那是凌家第三代传人,也就是我的太爷爷,让人从北方运来的铁桦木。铁桦木硬得跟铁一样,寻常木桩打上几年就得换,这批桩子打了几十年,越打越亮。武馆现在的房子是后来翻修过的,但这块地、这些桩、这棵槐树,都是一代代传下来的。我爷爷在这树下教过我父亲,我父亲在这树下教过我,我又在这树下教过云龙。往后云龙也会在这树下教他的徒弟、他的儿子——一代一代,就这么传下去。”

    亚撒听着,不由自主地坐直了身体。在欧洲,他也见过许多传承悠久的家族——有的家族藏着一座千年古堡,有的家族供着某位祖先的佩剑,有的家族把家谱刻在铜板上挂在宗祠里。但凌万军所说的这种传承,与那些都不一样。那不是被封存在玻璃柜里的荣耀,而是每天都在流动的血脉,是活着的、呼吸着的、薪火相传的生命。

    “伯父,我在欧洲见过不少老牌贵族家族的传家之物,但今天您这番话让我真正明白了什么叫‘传承’。”亚撒的语气里带着由衷的敬意,“传承不是把东西供起来,而是让它在每一代人手里继续生长,就像这棵老槐树,根扎得越深,枝叶就越茂盛。我今天来凌家,学到的东西比我在任何一所商学院学到的都多。”

    凌万军摆了摆手,笑道:“我一个练了一辈子拳的粗人,哪里懂什么商学院的学问。不过是守着祖宗传下来的规矩,该怎么活就怎么活罢了。”

    正说着,凌灵从厨房里蹦蹦跳跳地跑出来,手里端着一盘刚出锅的炸春卷,小心翼翼地放在石桌上。“妈妈说了,让你们先吃着开胃菜,热菜马上就好。爸爸,你也快来帮忙端菜!”她学着大人的口气指挥道,那副小大人的模样把所有人都逗笑了。

    于是众人纷纷起身帮忙。亚撒卷起他那件定制的深灰色西装的袖子,跟在凌灵后面进进出出地端菜,动作笨拙却极为认真。摩根也从厨房里端出了一大盆热气腾腾的红烧肉,那双能单手捏碎人喉结的大手捧着一只粗瓷大碗,碗里的肉香让他的鼻翼不自觉地翕动了两下。

    不多时,大圆桌上便摆满了菜肴。刘梅今天使出了浑身解数,做了满满一桌拿手菜——梅菜扣肉、清蒸鲈鱼、红烧狮子头、蟹粉豆腐、糖醋排骨、凉拌三丝、干煸四季豆,加上一大盆老鸭汤和几盘刚出锅的炸春卷,荤素搭配,色香味俱全。这些菜虽然不是什么山珍海味,但每一道都带着华国家常菜特有的锅气和温度,让人一看就食欲大开。

    秦明月也在这时赶到了。她下班后直接驱车过来,进门时手里还拎着两袋水果和一束刚从花店买的鲜花。她把花插在石桌上的一个粗陶花瓶里,那束花是路边花店里最常见的品种——几枝百合、几朵雏菊,配着几片绿叶——插在那个古旧的陶瓶里,却让整张石桌都亮了几分。

    “明月,你回来得正好,刚好赶上开饭。”凌烽接过她手里的包,很自然地放在一旁的空椅子上。

    “哇,刘姨,您做了这么多菜啊,好丰盛!又可以尝到刘姨的手艺了。”秦明月笑着走到刘梅身边,揽了揽刘梅的肩膀,那动作亲昵得像是母女,“亚撒先生,刘姨的手艺可是一绝。你来到这里,就入乡随俗,好好尝一尝我们华国的家常菜。”

    亚撒点了点头,目光扫过满满一桌菜肴,由衷地赞叹道:“我都已经闻到香味了,不用尝也知道味道一定很好。说实话,我这两天在江海市吃的华国菜,比我在巴黎任何一家中餐馆吃到的都强得多。那些餐馆做的菜,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今天我才明白,少了的是‘家’的味道。”

    “云龙,招呼客人坐下来吧,可以开饭了。”刘梅解下围裙,笑着招呼道。

    “我去把酒拿来。今晚大家好好喝一杯。”凌万军说着站起身,走进屋内,不多时便抱出来一坛用蜡封着口的酒坛。那坛子上贴着泛黄的红纸,纸上用毛笔写着“烧刀子”三个字,笔锋苍劲有力,一看就是凌万军自己的手笔。他撕开蜡封,一股浓烈得近乎霸道的酒香瞬间弥漫开来,连院子里的槐树叶子都仿佛被熏得晃了几晃。

    “这坛酒是我五年前亲手酿的,一直埋在后院的地窖里。今天是云龙第一次把外国朋友带回家来吃饭,这坛酒就该在今天开了。”凌万军说着,亲自给亚撒和摩根各斟满一杯。

    琥珀色的酒液在粗瓷杯里微微晃动,散发出一种极为浓烈却又醇厚绵长的香气。那不是市面上那些勾兑出来的高度白酒能比的,这种香气里带着粮食发酵后特有的甘醇,还有埋在泥土下几年时间沉淀出来的陈香。

    凌烽接过酒坛,给吴翔、上官天鹏、李漠、铁牛等人的杯子里也一一倒上,又给秦明月倒了半杯红酒——他记得秦明月喝不惯烈酒,提前让刘梅准备了一瓶法国波尔多的赤霞珠,还是亚撒从古堡酒庄里亲自挑的。最后他给自己倒了满满一杯烧刀子,端起杯子站起身来。

    “亚撒,摩根,你们是我在海外认识的朋友里,为数不多真正让我敬重的人。亚撒你这个罗斯柴尔德家族的少主,放着私人飞机和总统套房不住,跟着我打车、爬训练室、喝大碗茶,这一份真诚我看在眼里。摩根你这位曾经的黑暗之王,蛰伏十年之后依然不失当年锋芒,今天擂台上那一战更是打得酣畅淋漓。今晚什么都不谈了,就喝酒。来,这杯酒敬两位。”

    “凌兄,你这话说得我有些惭愧。”亚撒端着酒杯站起身,碧色的眼眸在夕阳余晖中显得格外明亮,“我来江海市,本是为还一份恩情。但在这短短几天里,我收获的远远超过了任何一份合同所能承载的东西。你让我看到了什么是真正的武道精神,什么是家族的传承与担当。这些东西,是任何财富都换不来的。”

    摩根也站起身,手里端着那只粗瓷酒杯。他沉默了一瞬,然后用他那沙哑低沉的嗓音缓缓说道:“我在黑暗世界里混了二十年,见过的人不计其数。有的人为钱杀人,有的人为名杀人,有的人什么都不为,纯粹嗜血。但你是唯一一个,拥有那么强的实力却甘心守着这间老武馆、守着这个家的人。魔王,这一杯,该我敬你。”他说完,不等凌烽反应,一仰头将整杯烧刀子灌了下去。烈酒入喉,他的眼睛微微一眯,那张古铜色的方脸上浮现出一抹极为罕见的笑意,然后缓缓吐出两个字:“好酒。”

    众人纷纷落座,觥筹交错间气氛很快便热闹起来。亚撒拿着筷子笨拙地夹起一块红烧肉——试了三次都滑掉了,最后在凌灵的示范下终于成功夹起来送进嘴里。他咀嚼了几口,眼睛顿时亮了,转头对刘梅竖起大拇指:“太太,这道菜实在太美味了!这是我吃过的最好的猪肉。肉皮软糯,肥而不腻,酱汁香浓,口感非常丰富。这个菜在法国的中餐馆里根本吃不到。”

    刘梅被亚撒夸得不好意思,一边给他碗里又夹了一块一边笑道:“喜欢吃就多吃点。这红烧肉得趁热吃,凉了就不好吃了。你要是喜欢,回头我把做法写给你,你带回法国让厨师照着做。”

    摩根吃东西的动作比亚撒利索得多。他在西伯利亚的冰天雪地里练就了一身在最短时间内完成进食的本领,筷子虽然用得不如凌烽那么行云流水,但夹菜、送饭、咀嚼,一套动作下来效率极高。他吃得很快,却没有半分粗鲁之态,反而透着一种久经沙场的人才有的干练。当他吃到那道梅菜扣肉时,筷子明显顿了一下——梅菜的咸香和五花肉的脂香在他口中交融,那是一种他从未体验过的风味组合。他看了刘梅一眼,朝她郑重地点了点头,然后又夹了一片。

    凌灵坐在秦明月旁边,她吃得不多,大部分时间都在偷偷观察那两个外国客人。她注意到摩根虽然话很少,但每次吴翔或者李漠敬酒,他都会端起杯子和对方碰一下,哪怕对方英文说得磕磕巴巴,他也认真地听,偶尔还会用俄语回一句,然后自己先干为敬。她还注意到亚撒每次给她夹菜之前都会先用公筷——哪怕他自己还不太会用筷子——那个认真的样子让她觉得这个外国大哥哥一点都不像个高高在上的贵族少爷,反而像是一个笨拙的新朋友。

    “亚撒哥哥,”凌灵忽然开口,用清脆的声音问道,“你们法国的女孩子也跳舞吗?”

    “跳,当然跳。我们那里有一种舞蹈叫芭蕾,跟你跳的民族舞不太一样,但一样很美。”亚撒放下筷子,认真地对凌灵说道,“芭蕾舞者会用脚尖站立,像天鹅一样优雅。不过能练到这个程度的舞者很少,需要很多年的苦功。就像你们练武术一样,要冬练三九、夏练三伏。”

    “我也要练很多年!”凌灵挺起小胸脯,语气里带着几分骄傲和几分不服输,“哥哥说了,只要我坚持练,以后一定能在最大的舞台上跳舞。哥哥从来没有骗过我。”

    “我相信你。”亚撒朝她眨了眨眼。

    酒过数巡,话题从武道聊到黑暗世界,又从黑暗世界聊到了各自经历过的最凶险的时刻。吴翔说起他第一次跟凌烽切磋时被一拳打得摔出去好几米,李漠说起他当年在海外执行任务时差点被困在一片沼泽地里出不来。摩根喝了几杯烧刀子之后话也多了起来,讲了一段他在西伯利亚训练营冬天徒手挖雪洞取暖的经历。那段经历的结尾是他冻掉了两根脚趾,但他的描述简洁到几乎冷漠——“天太冷,睡着了就醒不过来。所以不能睡。”

    凌万军听着这些年轻人的故事,时而点头,时而抚掌而笑。他自己也曾是武者巅峰上的人物,虽然武道本源破碎之后再也无法回到那个境界,但他听得出来这些故事里哪些是真的在绝境中拼过命,哪些是酒桌上的吹嘘。而那个叫摩根的魁梧男人说的每一句话,都带着一股逼人的血腥气——不是刻意炫耀,而是那些记忆已经刻进了他的骨子里,随便翻出一段来,都是刀光剑影。

    当凌烽提到死亡神殿的时候,摩根放下酒杯,那双灰色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极为锐利的光芒。

    “魔王,”摩根的声音低沉而缓慢,带着一种经历过太多风浪之后才会有的郑重,“关于死亡神殿,有一件事我一直没跟太多人说过。大概五年前,我替罗斯柴尔德家族处理一桩在西西里岛的生意,正好接触到一个曾经给死亡神殿提供过外围安保服务的小型雇佣兵团。据那个兵团的头儿交代,死亡神殿背后站着的,不仅仅是一两个超级富豪那么简单。他们有一个极其庞大且隐秘的资金网络,这个网络同时涉及欧洲最古老的三四个家族,以及亚洲和中东的一些势力。而且,死神本人——”他停顿了一下,目光在桌上扫了一圈,声音压得更低了,“死神本人的实力,远比他表现出来的要强得多。这些年他一直躲在暗处,一是为了避开各国军方的联合清剿,二是因为他在等一个时机。一个能让他和死亡神殿真正浮出水面的时机。”

    “什么时机?”凌烽问道。

    “基因战士计划的完成。”摩根一字一顿地说道,“如果死亡神殿真的能够制造出稳定可控的基因战士——哪怕只是小规模的——那黑暗世界现有的势力平衡将被彻底打破。到时候不光是黑暗世界,连各国政府都会坐不住。海狼这次带队去亚马孙雨林,目标就是摧毁死亡神殿在那里的一个基因战士研究基地。但他能不能成功,谁也不知道。毕竟,亚马孙雨林是死亡神殿经营了多年的老巢。”

    这番话让席间的气氛短暂地凝重了几分。摩根没有再多说,只是端起酒杯,与凌烽无声地碰了一下,各自饮尽。

    “来来来,别光顾着聊这些,喝酒喝酒。”凌烽重新将众人的酒杯斟满,朝大家举起杯子,“今晚难得大家聚在一起,不要让那些刀光剑影的事扰了兴致。我们这一桌人,有罗斯柴尔德家族的少主,有黑暗世界的王者,有秦氏集团的掌门人,有凌家武馆未来的栋梁——但今天晚上,咱们只有一个身份,就是朋友。这杯酒敬一个‘缘’字,天南地北,能聚在这一桌,缘分。”

    众人纷纷举杯,气氛重新变得热烈而轻松。秦明月起身给大家唱了一段江南小调,声音柔婉如三月的细雨;亚撒唱了一首法国老歌,旋律悠扬而深情;凌万军拿出了他年轻时练拳用的铜烟斗,给摩根和亚撒各装了一斗自家种的烟叶,三个人吞云吐雾,聊得极为投机;凌灵拉着凌烽的袖子非要他表演一套拳法,凌烽被缠得没办法,走到院子中间打了一套八荒破军拳的起手式——只打了前三式便收了拳,因为那股拳劲要是真的完全展开,院子里的碗筷怕是要碎一大半。饶是如此,亚撒和摩根还是看得连酒杯都放下了,直到凌烽收拳回座位才回过神来鼓掌。

    夜色渐深,老槐树上的夜鸟早已归巢,远处偶尔传来几声犬吠,衬得这院落更加宁静。众人杯中的酒续了一杯又一杯,一直喝到深夜十一点左右。烧刀子那坛酒被喝得见了底,摩根喝得最多,但他始终面不改色,只是眼神比平时柔和了几分。亚撒已经有了几分醉意,说话时法语时不时地冒出来,逗得秦明月直笑。凌烽自己也有了几分酒意,但头脑依旧清醒,只是脸上那层一贯的冷厉棱角被酒意泡得柔和了些,笑起来的样子比平时多了几分少年气。

    “凌兄,今晚是我、我这些年来吃过得最开心的一顿饭。”亚撒站起身来,脚步微微有些不稳,但说话的语气依然郑重而真挚,“以前父亲总跟我说,真正的宴席不在金碧辉煌的宫殿里,而在朋友家的院子里。今天我总算明白了这句话。谢谢你和伯父、伯母,还有灵儿。这份情,我会一直记在心里。”

    凌烽也站起身,伸手拍了拍亚撒的肩膀:“行了,再客气就真见外了。你和摩根都喝了酒,今晚我让李漠开车送你们回酒店。住的地方都安排好了,君悦大酒店,总统套房,安静,设施齐全,离机场也近,你们要走也方便。早点休息,明天什么时候醒了给我打电话,我再带你们去尝尝江海的早茶——也是一绝。”

    李漠今晚没怎么喝酒,主动接过车钥匙,扶着亚撒上了那辆劳斯莱斯幻影。摩根走在后面,经过凌烽身边时停了一下。他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伸出那只布满老茧和旧伤疤的右手,与凌烽重重握了一下。两个男人四目相对,在那短短的一握中交换了太多的东西——敬意、感激、惺惺相惜,以及一句无声的约定:不论何时何地,需要帮忙就说话,刀山火海,随叫随到。

    然后他松开手,朝凌万军和秦明月分别点了点头,转身坐进了车里。

    凌烽将最后一口烧刀子倒进喉咙,漱了漱口,然后接过秦明月递来的外套,也跨上了怪兽机车。夜色深沉,怪兽机车的引擎轰鸣声在寂静的街道上显得格外响亮,如同一头夜行的猛兽在低吼。他跟在劳斯莱斯后面,一路护送着亚撒和摩根到了君悦大酒店,看着李漠将他们送进电梯,又跟前台确认了房间已经安排好,这才重新骑上机车,往秦明月回去的方向驶去。

    机车后座上,秦明月双手环住凌烽的腰,脸颊贴在他宽阔的后背上。她今晚喝了小半杯红酒,脸上还带着一层薄薄的红晕,那双秋水般的眼眸在夜色中显得格外柔亮。夜风吹起她的长发,拂过凌烽的脖颈,带着洗发水特有的淡香。她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贴着那副如同一座山般安稳的后背,感受着透过那件薄衬衫传来的温度。

    “凌烽。”她轻声唤了一句,声音被风扯得有些散。

    “嗯?”

    “亚撒说你在南非救过大卫男爵。他还说你当时浑身是血,左肩中弹,后背被砍了一道四十多针的刀伤。”她的声音很轻,轻得像是在自言自语,“这些事,你从来没有跟我说过。”

    机车在红绿灯路口停了一瞬。凌烽沉默了片刻,然后微微侧过头,声音低沉而平静:“那都是快五年前的事了。过去的事不提也罢。而且那道刀疤早就长好了,连疤都淡得看不清。你看我现在不是好好的?”

    秦明月没有再问,只是将他抱得更紧了些。她知道这个男人身上那些她还不曾知晓的故事,远比亚撒今晚在席间提到的要多得多。她不用急着问。他会在某个合适的夜晚,一盏茶一杯酒,一点一点地告诉她。她有的是时间。

    身后的城市灯火渐渐远去,前方的路在车灯下延伸向无尽的夜色之中。这一夜,老宅的灯火、槐树下的笑声、烧刀子的烈、红烧肉的香、那坛陈年花雕里承载的情义,都将成为在场每个人心中无法磨灭的记忆。有些夜晚,就是用来铭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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