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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捡漏残骸

    中午,烈日炎炎。

    破妄与灰雾、灰有度提着长矛狩猎,巡逻半晌,擦肩而过一只厚实的鸵鸟。

    大型鸟类,用爪攻击。

    爆发力和耐力都极强。

    三目相对,灰雾试探地告诉两人猎杀鸵鸟的方法。

    她如今腿瘸,只能靠两个少年捕猎,但猎到鸵鸟可不是件容易事。

    破妄兴致勃勃地听着。

    “一直追着鸵鸟,不要停歇…”嗯嗯,很符合她对原始人的想象,接下来应该是用矛击杀鸵鸟吧!

    “直到鸵鸟因为毛厚,散热不了,热死。”好离谱的狩猎方式...

    灰雾看着两个小脑袋:“听明白了吗?”

    “我会在附近巡逻,如果鸵鸟被你们追回来了,我会再赶到你们方向去。”

    站到鸵鸟面前,两个少年还有些不知所措。

    鸵鸟警惕地与她们互视。

    灰雾率先将身上的兽皮展开,猛震一下脚,低吼着威胁。

    鸵鸟转身就跑,两个少年立马追上,灰雾的声音响在后面。

    “快追!越快越好——等它没力气了,用矛射它的腿脚——”

    *

    下午,烈日过去了,两把矛都没有射中对方的腿脚,并且由于两人都不甚熟悉周围的环境,没有地方让鸵鸟转回。

    灰雾并不是个好老师,但很会开解人,她拦住想继续追的两人。

    “中午已经过去,再追只会越陷越深,当断则断。”

    眼下,她们只能尝试在附近找鸵鸟的巢穴。

    剩下的一个下午也没找到,采了些浆果,傍晚回到部落。

    翌日。

    三人遇见一只独自前行的老角牛,角牛难杀,但这不是老了嘛。

    三人昨天吃得饱,浑身充满了力气,跃跃欲试。

    况且全盛时期三个人就能打角牛,她们只是差了点肌肉、经验。

    任何猎杀都是需要训练,三分运气、七分打斗,没准能有概率打到。

    现在不打以后怎么有经验。

    几人寻思着,打了。

    最终带着一身伤回家。

    第三天实在没辙了。

    眼见时间不断浪费,食物日益减少,挨不过饿肚子的日子,几人竟然跟着破妄到别的领地悄悄挖鼠洞、蛇洞。

    偶尔挖到一个兔洞,猎到一只兔子,还没高兴几秒就被当地部落追着骂。

    兔子被没收了,还要费劲潜伏回去拿鼠蛇。

    纵使如此,这些小肉堆积起来也只能缓减。

    连番几此、几天失败之下,野狼的肉已经所剩不多了。

    狩猎的三人低下头,即使这段日子她们再努力,部落的人再安慰也缓解不了这股怀疑。

    不知是谁说了句:“要是前任族长还在,还有大姨,二姨,我们就不会在稀疏草原不知道该干什么了,我们有人教。”

    人群中叹起了气。

    破妄急忙打起鸡血:“我们一直在进步!迟早有一天能猎到大家伙!再坚持一段时间!过段时间麦子就能成熟!”

    众人并不怎么信田地能成熟得那么快,但到底也齐齐应了声“好。”

    就在部落的人焦头烂额之际,门突然被敲响。

    门外。

    烊族的两个小伙提着袋碎肉,腼腆地笑着:“借个火,这袋是谢礼。”

    老族长亲自带着两人一路来到灶台。

    两个烊族人偶尔四处看看,与其他灰族人打招呼。

    拿到一捆火把后,她们对着面前个个眼底乌黑的人安慰:“逝者已逝,活着的人不要太悲哀。”

    临走前又说了一句:“族长让我们向灰族问一句好。”

    老族长含着热泪,不住地好...好,“好孩子,告诉你们族长,我们灰族不会销声匿迹的,有空随时来借把火,我老头子随时奉陪。”

    有了这一袋肉,又添了几分希望,这几天不再那么难熬。

    即使是灰族最仇视烊族抢走灰族地盘的人也没有多说什么,心底默默改观。

    沉重的气氛总算轻松了些,破妄松了一口气。

    第二天。

    赶路中突然路过一只豪猪,几人惊喜坏了,连忙围着呜呼呜呼。

    豪猪受到惊吓“嘶嘶”炸开全身尖刺,尾巴挥舞。

    獠牙露出,“呼哧”喘着粗气。

    几人握紧手中的武器。

    僵持间,豪猪转身露出屁股,灰雾似乎想到了什么,连忙展臂拦住其他人:

    “退后!它要拿屁股扎人了!!”

    几人手忙脚乱地拿着武器格挡。

    数个小时后带着一百多斤的豪猪回到部落。

    抛开厚重的尖刺,能吃的部分就三四十斤肉,省着吃能吃三天多。

    肉虽然少,但这些刺的作用非常大,自带倒刺,不光能当矛的前边,还能当箭矢,最重要的是还很多。

    这段时间的武器是不缺了。

    *

    跑来跑去的几天,来的野兽越来越多,天上的秃鹰盘旋。

    几人此时再次鼻青脸肿,实在打不了了猎,坐着休息。

    眼见秃鹰盘旋,破妄首先追了上去,躲着跟随在后。

    其余两个感到莫名,却也跟上。

    果然,秃鹫盘旋落到尸首上啄食。

    一只两百多斤的蛮羊被刨开胸脯,猛兽奢侈的只食用了里面的肥肉。鲜红的血肉晾在地上,连苍蝇都没赶得及来,

    几人立马兴奋地上前赶走秃鹫,将残骸带回部落。

    秃鹫躲过石头,气愤地鸣叫了两声。它的喙用来撕扯腐肉,进化点在胃酸和嗅觉上。对人基本没有威胁。

    回到部落后,她们一边忌惮那未见到的猛兽,一边将肉制成美味。

    接下来她们本想再跟秃鹫找。

    没想到秃鹫已经记住了她们的期望,一旦跟上它就乱跑。

    于是几人又是洗澡又是滚泥潭,终于再次蒙混过去,破妄发现还是之前那只秃鹫,秃鹫面对赶来的人群已经生无可恋的待在旁边。

    破妄想了想,掏出匕首现场将已经腐败的肉和不要的骨头、肉部位一块块丢进秃鹫嘴里。

    秃鹫瞪大了眼,一块块的接住吞进肚里。

    其她两人见状拍了一下破妄肩,也在旁边帮助。

    数次过后,一开始还要蒙混过去,后来秃鹫在喂食下也不躲了,甚至有时还主动找到破妄一伙。

    一段时间过后,靠着微微腐烂的残骸,部落人人都能吃饱,不再面黄肌瘦。

    *

    这些肉毕竟腐烂了些,散发着腐败的味道,有些地方发绿。

    吃下去偶尔肚子会痛,但她们也没办法,能吃饱肉就已经很庆幸了。

    大部分族人铜皮铁骨的,只有破妄老是肚子疼,每当这时巫会端来特制的一碗草药,部落也会将最新鲜的一部分让破妄吃。

    她们都知道眼下这种情况破妄还愿意留着帮扶有多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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